文明山西网讯 日前,忻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开展烟花爆竹“打非”专项行动的通告》,即日起至2025年2月16日在忻州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。
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;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和管委会、乡(镇)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村(居)委会,将禁止烟花爆竹“打非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,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售、禁运、禁燃、禁放宣传活动,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。储存烟花爆竹的家庭及时主动上缴社区、村(居)委会,不予追究。
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(村民)委员会及物业企业应履职尽责,做好本单位、本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。
(郭小强 赵浩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