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山西网讯 11月10日,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,成功查处一起二次饮酒驾驶+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
当晚21时许,执勤民辅警在大佛路稷王商务酒店门前路段设卡开展整治,对车牌号为晋M****A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驾驶人刘某脸色异常、言语吞吐,存在酒驾嫌疑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/100ml,已达到饮酒驾驶违法标准。进一步核查后还发现,刘某不仅无证驾驶,更曾于2019年7月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,此次属于“二次酒驾”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刘某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”和“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”的两种违法行为,被依法合并执行拘留10日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稷山公安交警提醒,酒驾、无证驾驶均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“二次酒驾”更是漠视法律与生命安全的恶劣行为。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自觉抵制酒驾醉驾,切勿心存侥幸,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(李东兴)
编辑:郭菲